
2025 年 4 月 30 日,財政部聯合生態環境部發佈《企業可持續披露準則第 1 號 — 氣候(試行)(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氣候準則》),這是我國首個氣候準則徵求意見稿,標誌著可持續披露準則體系建設邁出關鍵一步。該準則共六章 47 條,圍繞氣候治理、戰略規劃、風險與機遇管理、指標與目標設定,明確了披露目標、要求及流程。
核心要求與中國特色
1. 治理架構透明化:準則要求企業披露治理機構或個人對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的監督職責,包括職權範圍、決策流程及第三方鑒證情況。例如,第二章第五條規定需披露 “治理機構或者個人的許可權、頻率、監督機制等細節”,鼓勵企業利用內部審計部門對氣候風險進行監督,並聘請第三方鑒證機構對氣候資訊進行鑒證。
2. 戰略影響量化分析:企業需披露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對戰略的具體影響,包括當期和預期財務影響(如碳成本、資產減值),並基於情景分析評估氣候韌性(如1.5℃溫控目標對業務的影響)。例如,第三章第十七條要求企業 “披露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對戰略、業務模式、財務影響的具體影響”,並使用氣候情景分析工具(如IPCC 情景模型)評估韌性。
3. 風險管理流程整合:準則要求企業將氣候風險識別、評估及監控流程融入整體風險管理體系,明確風險排序和應對措施。例如,第四章第五條規定需披露 “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的管理流程如何融入企業整體風險管理流程”,並說明是否通過壓力測試或敏感性分析驗證風險應對有效性。
4. 指標與目標規範化:企業需按範圍一、二、三披露溫室氣體排放,金融機構需特別披露融資排放(範圍三),並設定定量減排目標(如 2030 年碳強度下降 30%)。例如,第五章第三十三條要求 “依據國家相關部門制定的企業碳排放核算標準核算溫室氣體排放,並披露核算依據”,同時鼓勵企業使用內部碳定價機制引導資源配置。
中小企業面臨的ESG挑戰
資源與成本瓶頸
中小企業資金與人力有限,實施 ESG 項目時,資金短缺常成為阻礙,難以投入資金購置新設備、引入新技術或聘請專業 ESG 團隊。例如製造業中小企業,在節能減排設備升級時,常因高昂成本而猶豫不決。
專業知識匱乏
對 ESG 理念及實踐理解不足,缺乏專業知識,導致中小企業在制定與實施 ESG 策略時困難重重。在環境技術應用方面,如綠色生產、污染處理技術,部分企業因技術能力有限,難以實現有效節能減排。
資料管理困境
準確的 ESG 資料收集與管理是資訊披露和決策的基礎,但中小企業往往缺乏完善的資料收集體系與管理能力。以碳排放資料收集為例,可能因設備簡陋、人員專業度不夠,導致資料不準確或不完整。
中小企業 ESG 行動建議
一、治理架構優化:
1. 明確氣候治理職責:
根據《氣候準則》第二章第五條,成立由董事會或高管牽頭的氣候治理小組,明確其在監督氣候風險、審批減排目標等方面的權責,並在 ESG 報告中披露治理架構及決策流程。
案例:可成立由 CEO 直接領導的氣候委員會,定期審查供應鏈碳排放資料,並制定年度減排計畫。
2. 引入第三方鑒證:
參照準則第二章第五條的鼓勵性條款,聘請第三方機構對溫室氣體排放資料進行鑒證,提升披露可信度。例如,可委託專業機構對其範圍一、二排放進行核查,並在報告中附上鑒證意見。
二、戰略整合:
1. 氣候風險情景分析:
依據《氣候準則》第三章第十七條,採用 IPCC 或 NGFS 情景模型,評估氣候風險(如極端天氣對供應鏈的影響)及機遇(如綠色技術補貼)對業務的潛在財務影響。例如,可模擬 “碳關稅加征 20%” 情景下的成本變化,並調整國際運輸路線。
2. 氣候韌性評估:
按照準則第三章第十八條,披露企業在氣候韌性方面的措施,如防洪設施投資、可再生能源替代比例等,並量化其對業務連續性的提升效果。例如,可披露其門店屋頂光伏系統的年發電量及對電費的節約比例。
三、風險管理:
1. 風險識別與排序:
根據《氣候準則》第四章第五條,建立氣候風險清單,區分物理風險(如洪水)和轉型風險(如碳價上漲),並評估其發生概率和影響程度。例如,可按照企業自身需要,識別 “價格波動” 為某種原材料的高風險項,因而制定套期保值策略。
2. 整合至整體風控:
參照準則第四章第五條,將氣候風險管理納入企業現有風控體系,定期更新風險應對措施,並通過內部審計驗證有效性。例如,可在重點專案可行性分析中加入氣候風險評估模組,確保專案全週期合規。
四、指標與目標:
1. 溫室氣體排放核算:
依據《氣候準則》第五章第三十三條,採用生態環境部發佈的《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分範圍一、二、三披露排放資料,並說明核算邊界和方法。例如,優先披露範圍一排放(直接燃燒)及範圍二(外購能源),之後逐步擴展至範圍三(上下游供應鏈)。
2. 設定科學減排目標:
按照準則第五章第二十一條,制定符合 SBTi(科學碳目標倡議)的減排目標,如 2030 年範圍一、二排放下降 40%,並披露目標設定依據及階段性進展。例如,承諾 早於2050年前實現運營碳中和,並公開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
結語
中小企業在 ESG 發展道路上雖挑戰重重,但也充滿機遇。緊跟《氣候準則》政策步伐,將氣候治理納入戰略核心,通過分階段實施提升披露能力,企業不僅能滿足監管要求,更能在綠色轉型中搶佔先機。作為第三方ESG顧問機構,我們將持續為企業提供專業支持,助力滬港中小企業在ESG領域實現突破,提升競爭力,實現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