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日本正式實施食品接觸材料的正面清單制度,標誌著在更有效地監管食品接觸材料方面邁出了重要的一步。

2025年5月30日,日本政府透過發布內閣府第95號通告,進一步完善了監管架構。該通告修訂了厚生勞動省1959年第370號通告中針對食品接觸材料的第三部分。

此修訂的主要目的是將監管架構建立在正面清單(A款,規範生產過程)和負面清單(即D款,針對特定材料的標準,規範最終產品中的殘留物質)的共同協作體系之上。

以下是第95號通告修訂的要點:

1. 加強對塑膠材料的要求-引入總遷移量要求(<0.1 mg/cm²),並優化蒸發殘留物測試的測試條件;

2. 修改條款 E(即特定應用器具、容器和包裝的規範)- 刪除壓力和熱力滅菌的食品容器和包裝的強度測試;同時將飲料和牛奶容器/包裝的要求移至材料特定標準(條款 D),並將其測試方法納入條款 B(容器和包裝的通用測試方法);

以下概述了不同類型食品接觸材料的測試要求:

材料總鉛和總鎘重金屬 (以鉛計)蒸發殘留物/總遷移量高錳酸鉀消耗量其他
玻璃、陶瓷和搪瓷    可浸出鎘和鉛
酚醛樹脂、脲醛樹脂及三聚氰胺樹脂xxx 苯酚及甲醛
甲醛樹脂xxxx甲醛
聚氯乙烯樹脂xxxx二丁基錫、磷酸三甲苯酯及氯乙烯單體
聚乙烯及聚丙烯樹脂xxxx
聚苯乙烯樹脂xxxx揮發性化合物
聚偏二氯乙烯樹脂xxxx鋇和偏二氯乙烯單體
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酯樹脂xxxx銻和鍺
聚甲基丙烯酸甲酯樹脂xxxx甲基丙烯酸甲酯
聚醯胺樹脂xxxx己內醯胺
聚甲基戊烯樹脂xxxx
聚碳酸酯xxxx雙酚A、碳酸二苯酯和胺類
聚乙烯醇樹脂xxxx
聚乳酸樹脂xxxx乳酸單體
聚萘二甲酸乙二醇酯樹脂xxxx
其他塑膠樹脂xxx 
橡膠xxx 巰基咪唑啉、苯酚、甲醛、鋅
金屬罐x x 砷、苯酚、甲醛、環氧氯丙烷和氯乙烯單體

該修正案已生效,而關於塑膠材料測試要求的修正案將於 2026 年 6 月 1 日生效。

https://www.cmatesting.org/wp-content/uploads/2026/01/TC.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