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適用於《中醫藥條例》(香港法例第549章)(《條例》)附表中17種指定中藥材,經修訂後的重金屬及有毒元素限量標準已於2023年12月31日起實施。然而,為協助業界有更充裕時間適應有關修訂,中藥組決定於新標準生效當天設立為期12個月的寬限期(即至2024年12月30日止)。

有關實施中藥材重金屬及有毒元素的修訂標準的最新安排詳情,請瀏覽:https://www.cmro.gov.hk/html/b5/whats_new/letter_trader.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