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美國環境保護署繼續推遲全氟烷基和多氟烷基物質(PFAS)報告規則日期

2025年5月13日,美國環境保護署(EPA) 宣佈了一項臨時最終規則,繼續推遲了《有毒物質控制法》(TSCA)中PFAS 報告規則的資料提交期。對於物品進口商,提交期應從 2026 年 4 月 13 日開始,持續六個月:2026 年 4月 13 日至 2026 年 10 月 13 日。對於作為物品進口商的小型製造商,提交期應從 2026 年 4 月 13 日開始,持續 12 個月:2026 年 4 月 13 日至 2027 年 4 月 13 日。該臨時規則於 2025 年 5 月13 日生效,相關方必須在 2025 年 6 月 12 日之前進行意見回饋。

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documents/2025/05/13/2025-08168/perfluoroalkyl-and-polyfluoroalkyl-substances-pfas-data-reporting-and-recordkeeping-under-the-toxic

2.美國華盛頓州更新對炊具中鉛使用的限制規定

2025年5月13日,美國華盛頓州州長批准了法案SB 5628,修訂針對炊具中鉛的管控要求。該修正法案是對華盛頓州先前發佈HB 1551法案的重大修改。主要修訂內容如下:

  • 新增鋁或黃銅炊具、鋁或黃銅炊具部件和鋁或黃銅餐具的定義。
  • 從2026年1月1日起,任何製造商不得製造、銷售、提供銷售、分銷或分發在華盛頓州使用的含鉛或鉛化合物的鋁或黃銅炊具、鋁或黃銅餐具或鋁或黃銅炊具部件,其鉛含量超過了:90 ppm,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10 ppm,自 2028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

https://legiscan.com/WA/text/SB5628/2025

3.美國緬因州發佈針對含PFAS產品的最終管控規定

2025年4月,緬因州環境保護部(DEP)再次更新了與PFAS相關的管理要求,正式通過了第90章最終規則“含 PFAS的產品”。該規則針對含PFAS產品的銷售禁令及通報要求作出了明確規定,並設立了關於故意添加PFAS的目前不可避免使用CUU(Currently Unavoidable Use)的相關條件。

產品範圍管控要求實施日期
地毯和掛毯
織物整理劑
禁止有意添加2023 年 1 月 1 日
清潔產品
炊具
化妝品
牙線
青少年產品
月經產品
某些紡織品
滑雪蠟
軟墊傢俱
禁止有意添加2026年1月1日
人造草坪
極端潮濕環境的戶外服裝
禁止有意添加2029年1月1日
其他產品禁止有意添加2032年1月1日
冷卻、加熱、通風、空調和製冷設備
製冷劑、泡沫和氣霧劑推進劑
禁止有意添加2040年1月1日

本次更新明確指出,禁止含有故意添加PFAS產品的規則立即生效,涵蓋所有已在市場流通的產品。除非該產品已被認定為目前不可避免使用CUU,並且緬因州DEP已收到製造商提交的完整通報 。此外,製造商須在收到DEP要求後的30天內提供符合性聲明以證明其產品未故意添加PFAS。

https://www1.maine.gov/dep/spills/topics/pfas/PFAS-products/index.html

4.CPSC啟動合規證書電子申報 (eFiling)自願階段的自助註冊程式

2025年1月8日,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 (CPSC)在聯邦公報上發佈一項最終規則,針對受 CPSC 監管的消費品的進口實施向美國海關和邊境保護局 (CBP) 提交合規證書的電子申報(eFiling)。該最終規則於 2026 年 7 月 8 日生效。對於從外國自由貿易區進入消費或倉儲的受 CPSC 監管的消費品 ,最終規則將於 2027 年 1 月 8 日生效。近日,CPSC已經啟動eFiling自助註冊程式,進口商可以在產品註冊系統中獨立配置業務帳戶 ,無需聯繫 CPSC正式要求邀請函。

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documents/2025/01/08/2024-30826/certificates-of-compliance?utm_campaign=subscription+mailing+list&utm_medium=email&utm_source=federalregister.gov

https://www.cpsc.gov/eFiling

5.歐盟正式確定POP法規將增加對UV-328和得克隆的管控

2025年5月,歐盟委員會公佈已採納POPs法規 (EU) 2019/1021的兩項修訂草案,已確定 POPs法規附件I中將新增對UV-328和得克隆的限制要求。預計不久後歐盟官方公報將會發佈具體修訂法規,並將在公報公佈後20天正式生效。主要限制要求是:物質、混合物或物品中UV-328的濃度≤ 1mg/kg (0,0001% 按重量計);物質、混合物或物品中得克隆的濃度≤ ≤ 1mg/kg (0,0001% 按重量計)。

https://ec.europa.eu/info/law/better-regulation/have-your-say/initiatives/13887-Persistent-organic-pollutants-UV-328_en

https://ec.europa.eu/info/law/better-regulation/have-your-say/initiatives/13888-Persistent-organic-pollutant-dechlorane-plus_en

6.歐盟正式確定修訂POP法規中全氟辛酸(PFOA)的限制要求

2025年5月5日,歐盟委員會公佈已採納POPs法規 (EU) 2019/1021的修訂草案,確定修訂POPs法規附件I中全氟辛酸(PFOA)的限制要求。預計不久後歐盟官方公報將會發佈修訂法規。主要修訂內容:

  • 刪除第3點第2句“歐盟委員會應在2023年8月25日之前對該豁免進行審查和評估”;
  • 第4點新增4a和4b要求;

4a. 就本條目而言,第4(1)條第(b)點適用於已安裝在系統中用於抑制液體燃料蒸汽和液體燃料火災(B類火災)的滅火泡沫和泡沫濃縮液中,任何單一PFOA相關化合物或PFOA相關化合物組合的含量等於或低於10mg/kg(0.001%以品質計)的情況。此限值適用至本法規生效後3年。

4b. 就本條目而言,第4(1)條第(b)點適用于任何單一PFOA相關化合物或PFOA相關化合物組合,其含量等於或低於10mg/kg(0.001%以品質計),且存在於無氟滅火泡沫中,且源自已按照最佳可行技術清潔的消防設備。

  • 第6點中,將豁免時間由“2025年7月4日”修改為“2025年12月3日”;
  • 刪除第10點中第2句 “歐盟委員會應在2023年2月22日之前對該豁免進行審查和評估;
  • 新增第11點“第5(a)至(d)點規定的相關豁免到期之前或之日,歐盟已經使用的含有PFOA、其鹽類和PFOA相關化合物的物品可以繼續使用“。

https://ec.europa.eu/info/law/better-regulation/have-your-say/initiatives/14295-Chemical-pollutants-limits-and-exemptions-for-perfluorooctanoic-acid-PFOA-_en

7.REACH SVHC新增三項意向物質

2024年5月28日,歐盟化學品管理局(ECHA)將4,4’-二羥基二苯甲烷(雙酚F,BPF)、4,4’-[2,2,2-三氟-1-(三氟甲基)亞乙基]雙酚(BPAF)及其鹽和1,1’-(1,2-亞乙基)雙[五溴苯](十溴二苯乙烷,DBDPE)加入SVHC意向物質。目前,SVHC候選清單物質共247項,SVHC評議物質3項,SVHC意向物質5項,處於待決定的物質1項。

https://echa.europa.eu/registry-of-svhc-intentions

8.歐盟委員會同意在《關於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中新增三項物質

2025年5月12日,歐盟官方公報發佈決議(EU)2025/868,決定將中鏈氯化石(MCCPs)、毒死蜱及長鏈全氟羧酸(LC-PFCAs)三項物質列入《關於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附錄A。

https://eur-lex.europa.eu/eli/dec/2025/868/oj/eng#ntr3-L_202500868EN.000101-E0003

9.歐盟ECHA擬限制六價鉻物質以保護健康

2025 年 4 月 29 日,應歐盟委員會的要求,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評估了六價鉻(Cr(VI))物質對工人和公眾造成的風險以及潛在限制措施的社會經濟影響。ECHA得出結論,歐盟範圍內實施限制是合理的,因為六價鉻物質是工作場所中最強烈的致癌物質之一,對工人的健康構成嚴重威脅。居住在向環境排放這些物質的工業場所附近的人們也面臨患肺癌和腸癌的風險。

所有利益相關方都有機會在為期六個月的諮詢期內提供有充分證據支援的資訊,該諮詢預計將於 2025 年 6 月 18 日啟動。歐洲化學品管理局計畫組織一次線上資訊會議,以解釋限制程式並説明利益相關方參與諮詢。

歐洲化學品管理局提議禁止六價鉻物質,但以下使用類別在符合規定的工人接觸限值和環境排放限值的情況下除外:

  • 混合物的配製
  • 塑膠基材上的電鍍
  • 金屬基材上的電鍍
  • 底漆和其他漿料的使用
  • 其他表面處理
  • 功能性添加劑/加工助劑

https://echa.europa.eu/-/echa-proposes-restrictions-on-chromium-vi-substances-to-protect-health

10.歐盟正式發佈一項關於測定物品中甲醛釋放量以及車內甲醛濃度的指南

2023 年 7 月 14 日,歐盟委員會通過了法規(EU)2023/14642,對REACH法規 (EC) No 1907/2006 附件 XVII 進行修訂,新增第 77 項,涉及甲醛和甲醛釋放量,規定了甲醛釋放限值:

  •  傢俱和木質製品為 0.062 mg/m3,其他所有制品為 0.080  mg/m3
  •  道路車輛內部甲醛濃度為 0.062 mg/m3

2025 年 5 月 14 日,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發佈了一項指南,解釋了如何測量物品釋放的甲醛以及車內甲醛濃度。這些解釋性指南的目的是描述用於測量物品甲醛排放和車內甲醛濃度的測試方法和測試條件,以符合(EU)2023/1464對REACH法規附件 XVII 中關於甲醛和甲醛釋放劑(REACH 附件 XVII 第 77 項)的要求。

https://echa.europa.eu/view-article/-/journal_content/title/echa-weekly-14-may-2025

https://echa.europa.eu/documents/10162/17233/rest_formaldehyde_guideline_en.pdf

11. 澳大利亞擬新增對六組化學物質的管控

2025 年 4 月5日,澳大利亞氣候變化、能源、環境和水務部 (DCCEEW) 宣佈其提議將六組化學物質組列入澳大利亞 《 2022 年工業化學品環境管理(註冊)文書》(IChEMS 註冊,彙編第 3 號,2024 年 12 月)。相關利益方提交意見的截止日期是 2025 年 5 月 9 日。

擬議的化學物質是:

  • 十溴二苯乙烷 (DBDPE)
  • 汞和汞化合物
  •  1,2-二溴乙烷
  • 甲基環戊二烯基三羰基錳 (MMT)
  •  1,2-二氯乙烷
  • 芳基磺酸鹽水溶助劑

甲基環戊二烯基三羰基錳(MMT,CAS 12108-13-3)

https://consult.dcceew.gov.au/ichems-s17-proposed-decisions

12.歐盟SCCS發佈關於兒童化妝品使用含丁基對羥基苯甲酸酯的最新意見

2025年5月2日,歐盟消費者安全科學委員會(SCCS)發佈了有關兒童使用含丁基對羥基苯甲酸酯化妝品的最新評估意見。主要內容如下:

  • 根據考慮到所有可用資訊(包括潛在的內分泌影響)進行的安全評估,SCCS認為,在本次暴露評估中包括的所有化妝品中使用最大濃度為0.14%(以酸計)的丁基對羥基苯甲酸酯作為防腐劑,當組合使用時,對0.5-1歲、1-3歲、3-6歲和6-10歲的兒童是不安全的。除身體乳液外,僅在相應的產品類別中使用時,它在單一的皮膚和口腔產品類別中是安全的。
  • 在公眾諮詢期間,SCCS收到了申請人的建議,將沖洗產品丁基對羥基苯甲酸酯的濃度保持在0.14%(以酸計),並將免洗產品中的濃度降低到0.002%(以酸計)和口腔護理產品中的含量降低到0.092%(以酸計)。基於這些降低的濃度,丁基對羥基苯甲酸酯被認為對評估中包括的所有年齡組和產品類型的兒童都是安全的,無論是單獨使用還是組合使用。
  • 本意見不適用於任何可能導致最終用戶吸入肺部暴露的噴霧產品(包括口腔噴霧劑)。

https://health.ec.europa.eu/publications/sccs-opinion-butylparaben-cas-no-94-26-8-ec-no-202-318-7-childrens-exposure_en

13.歐盟擬禁止化妝品中使用新成分物質

2025 年 5 月 21 日,歐盟委員會正式向世界貿易組織提交了綜合法案 VIII草案。該提案旨在修訂化妝品法規》的的附件II、III、IV和V。

《綜合法案》旨在實施(EU)2024/2564,該法規將新近分類為CMR(致癌性、致突變性或生殖毒性)的物質列入禁用清單,並採納了SCCS針對成分安全性及其濃度限值的研究結論。

https://docs.wto.org/dol2fe/Pages/FE_Search/ExportFile.aspx?id=315611&filename=2025/TBT/EEC/25_03493_00_e.pdf&Open=True

https://docs.wto.org/dol2fe/Pages/FE_Search/ExportFile.aspx?id=315611&filename=2025/TBT/EEC/25_03493_01_e.pdf&Open=True

14.多項紡織服裝領域行業標準批准發佈  

2025年5月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資訊化部發佈2025年第7號公告,批准發佈了1128項行業標準。其中包括FZ/T 01057.2-2025《紡織纖維鑒別試驗方法 第2部分:燃燒法》、FZ/T 72008-2025《紡織纖維鑒別試驗方法 第3部分:顯微鏡法》等多項有關紡織服裝領域的行業標準。

https://www.miit.gov.cn/zwgk/zcwj/wjfb/gg/art/2025/art_07619644c589451eb0b3a4302cb8206b.html

15.兩項鞋類新版強制性國家標準將於2025年6月1日正式實施

2024年5月28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正式發佈了GB 25038-2024《鞋類通用安全要求》與GB 30585-2024《童鞋安全技術規範》。上述兩項強制性國家標準已於2025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新國標對鞋類產品的安全性能提出了更高要求。

https://openstd.samr.gov.cn/bzgk/gb/newGbInfo?hcno=2365B99A36F2FA9602255B839F277FE9

https://openstd.samr.gov.cn/bzgk/gb/newGbInfo?hcno=E5D06875803DF79785B1F3A9529E2AFD

召回

歐盟RAPEX預警通報:https://ec.europa.eu/safety-gate-alerts/screen/search?resetSearch=true

加拿大召回:https://recalls-rappels.canada.ca/en/search/site

澳大利亞召回:https://www.productsafety.gov.au/recalls

美國CPSC召回:https://www.cpsc.gov/Recalls

召回案例:

產品類別樣品通報國召回原因
髮夾美國這些塗有顏料的髮夾所含的鉛含量超過了聯邦政府對含鉛油漆的禁令標準,這會對兒童造成鉛中毒的危險。兒童若吞食鉛會中毒,並可能引發不良健康問題
玩偶玩具套裝美國這些圓柱形的玩偶末端可能會阻塞孩子的氣道,從而對兒童造成窒息和死亡的危險。
滾珠拼圖玩具美國此次召回的磁性滾珠拼圖玩具違反了聯邦玩具磁鐵強制性規定,因為其含有一枚可能鬆動的磁鐵,對兒童存在吞食危險。當強力磁鐵被吞食時,吞食的磁鐵可能會相互吸引,或者吸引其他金屬物體,從而卡在消化系統中。這可能會導致腸道穿孔、扭轉和/或阻塞、感染、敗血症甚至死亡。
毛絨包縫合款和 毛絨包天使款美國絨袋背面的拉鍊拉頭可能會脫落,可能會因窒息和/或吞食拉鍊拉頭而造成嚴重傷害或死亡。
雪人玩具美國 加拿大召回的雪人上的大禮帽可能會碎成小塊,對小孩造成嚴重傷害或窒息死亡的風險。
兒童家居服套裝美國召回的兒童睡衣套裝違反了兒童睡衣的易燃性標準,存在燒傷危險,可能會導致兒童嚴重受傷甚至死亡。
聖誕茶燈蠟燭架美國茶燈燭臺可能會著火,造成火災和燒傷危險。
嬰兒可轉換高腳椅美國這些高腳椅對嬰兒來說存在嚴重的墜落危險,因為其安全裝置並未固定在產品上,而且鎖扣或閘閂可能會失效。此外,這些高腳椅還存在夾傷危險,因為座位與託盤之間的開口足夠大,以至於嬰兒可能會被卡在裡面。這些都是違反了高腳椅聯邦法規。
嬰兒秋千搖籃美國這些搖籃擺動裝置存在嬰兒窒息危險,還可能造成嚴重傷害甚至死亡,因為它們被當作嬰兒睡眠用品進行銷售,且傾斜角度超過 10 度,違反了《嬰兒安全睡眠法案》。這些搖籃擺動裝置也未達到搖籃擺動裝置法規中強制性的警示要求。此外,隨搖籃擺動裝置附帶的遙控器內裝有鋰紐扣電池,缺少了根據《裡斯法案》對含紐扣電池和硬幣電池的消費品所要求的警示和說明。
吹風機美國掌上型吹風機沒有浸入保護裝置,如果吹風機在插入時掉入水中,可能會因觸電或電擊而導致死亡或重傷。這些吹風機違反了有關吹風機的聯邦法規,並存在重大的產品危害。
15 英寸潛水用 RGB 燈,配有遙控器美國這款潛水用的 RGB LED 燈的遙控器配備了一塊鋰離子紐扣電池,兒童能夠輕易觸及到它,這存在誤食的危險。這違反了針對含有紐扣電池或紐扣狀電池的消費產品的強制性聯邦規定。此外,被召回的產品沒有必要的警示標識。當紐扣電池被吞食後,被吞下的電池可能會造成嚴重傷害、內部化學灼傷甚至死亡。
數字掛鐘美國召回的數位掛鐘違反了針對含有紐扣電池或硬幣電池的消費產品的強制性聯邦規定。該掛鐘的遙控器內裝有一枚鋰質硬幣電池,兒童容易觸及到它,存在誤食的危險。此外,被召回的產品並未符合裡斯法案所要求的警示標識。當紐扣電池或硬幣電池被吞食後,被吞下的電池可能會造成嚴重傷害、內部化學灼傷甚至死亡。
兒童安全門美國被召回的兒童安全門不符合聯邦關於伸縮門和可伸縮圍欄的安全規定,因為孩子的軀幹能夠從門板與側壁之間的縫隙中穿過,也能從輔助開口處穿過,鎖緊裝置未能完全鎖合,或者門無法抵禦向外推的壓力。這些缺陷會因困住和跌落風險而造成嚴重的傷害或死亡的危險。
成人可擕式床欄杆美國召回的床欄杆違反了關於成人可擕式床欄杆的聯邦法規,構成嚴重的卡住危險和窒息死亡風險。當床欄連接到床上時,用戶可能會被困在床欄內或床欄與床墊側面之間。此外,床欄杆沒有貼上所需的危險警告標籤。
成人可擕式床欄杆美國召回的床欄杆違反了關於成人可擕式床欄杆的聯邦法規,構成嚴重的卡住危險和窒息死亡風險。當床欄連接到床上時,用戶可能會被困在床欄內或床欄與床墊側面之間。此外,床欄杆沒有貼上所需的危險警告標籤。
65W 30000mAh 可擕式充電器美國召回的可擕式充電器中的鋰離子電池可能會過熱,造成火災危險。
多功能壓力鍋美國在使用過程中,壓力鍋的鍋蓋可以被打開,這會導致內部熱氣外泄,從而給消費者帶來燙傷的危險。
交流電源適配器美國交流電源適配器可能會過熱和起火,造成灼傷和火災危險。
 6 抽屜梳粧檯美國這些被召回的梳粧檯如果不固定在牆上,就會變得不穩定,存在嚴重的傾倒和被困風險,可能會導致兒童受傷或死亡。這些梳粧檯不符合《穩固法案》的性能要求,因為它們在施加不超過 60 磅的水準力時就會傾倒,而且這些梳粧檯也未能滿足《穩固法案》的標籤要求。
6抽屜梳粧檯美國這些被召回的梳粧檯如果不固定在牆上,就會變得不穩定,存在嚴重的傾倒和被困風險,可能會導致兒童受傷或死亡。這些梳粧檯不符合《穩固法案》的性能要求,因為它們在施加不超過 60 磅的水準力時就會傾倒,而且這些梳粧檯也沒有滿足《穩固法案》的標籤要求。
廚房水龍頭美國此次召回的水龍頭經過檢測,發現其含鉛量超標,鉛會滲入水中,尤其對嬰幼兒和兒童危害極大。
廚房水龍頭美國此次召回的水龍頭經過檢測,發現其含鉛量超標,鉛會滲入水中,尤其對嬰幼兒和兒童危害極大。此外,這些水龍頭還被發現會滲出其他污染物。
 磁吸無線充電寶美國召回的移動電源中的鋰離子電池可能會過熱和點燃,對消費者造成火災和燒傷危險的嚴重傷害或死亡風險。
球跑者玩具SR/01649/25愛爾蘭玩具的頂檔很容易拆卸,使裡面的小球觸手可及。小孩子可能會將這些球放入嘴中並窒息。.。 產品不符合玩具安全指令的要求。
塑膠球SR/01641/25波蘭玩具含有過量的鄰苯二甲酸二丁酯 (DBP) 和鄰苯二甲酸二異丁酯 (DIBP)(測量值分別高達 3.75% 和 8.5%(按重量計))。 產品不符合 REACH 法規。
拖拉玩具SR/01626/25  法國電池倉可以輕鬆打開,讓紐扣電池觸手可及。兒童可能會將它們放入口中併吞咽,這可能會對兒童的胃腸道造成損害和/或窒息。此外,拉龜的繩索橫截面太小。可能會對兒童造成傷害。 產品不符合玩具安全指令的要求,也不符合歐洲標準 EN 71-1 和 EN 62115
木制卡車玩具SR/01683/25奧地利玩具有小零件(木制零件和螺絲),很容易拆卸。小孩子可能會將它們放入口中並窒息。 產品不符合玩具安全指令的要求,也不符合歐洲標準 EN 71-1。
磁鐵玩具SR/01691/25波蘭該玩具包含具有高磁通量(測量值高達 50 kG²mm²)的小磁鐵。如果孩子吞下小磁鐵,它們可能會相互吸引,從而導致腸道阻塞或穿孔。 產品不符合玩具安全指令的要求,也不符合歐洲標準 EN 71-1。
壓力球SR/01714/25法國玩具有小部件,可能會脫落(眼睛)。小孩子可能會將它們放入口中並窒息。 產品不符合玩具安全指令的要求,也不符合歐洲標準 EN 71-1。
水彩套裝SR/01732/25法國該產品含有汞(測量值:14.6%)。 該產品不符合玩具安全指令的要求,也不符合歐洲標準 EN 71-3。
拼圖墊SR/01772/25        義大利該玩具很容易損壞生產小零件。小孩子可能會將它們放入口中並窒息。 產品不符合玩具安全指令的要求,也不符合歐洲標準 EN 71-1。
拼圖墊SR/01771/25義大利該玩具很容易損壞生產小零件。小孩子可能會將它們放入口中並窒息。 產品不符合玩具安全指令的要求,也不符合歐洲標準 EN 71-1。
魔杖玩具 SR/01753/25法國由於該玩具的機械強度不足,尤其是獨角獸塑膠頭部的強度不夠,可能會出現短路現象,從而導致玩具損壞。這可能會使使用者遭受灼傷。 該產品不符合玩具安全指令的要求,也不符合歐洲標準 EN 62115。
跳繩玩具 SR/01756/25北愛爾蘭玩具的塑膠材料含有過量濃度的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 (DEHP)、鄰苯二甲酸二異丁酯 (DIBP) 和鄰苯二甲酸二丁酯 (DBP)(測量值分別高達:0.04%、0.03% 和 13.85%(按重量計)) 產品不符合 REACH 法規。
兒童滑板車 SR/01768/25        北愛爾蘭方向盤上的螺旋夾緊裝置在使用過程中可能無法阻止方向盤下降。這可能會導致兒童跌落受傷。此外,該產品在折疊和展開滑板車時缺乏適當的使用說明。如果操作不當,會增加使用者受傷的風險。而且,方向盤被裝在一個太薄的塑膠袋裡。如果兒童玩弄這個塑膠袋,塑膠袋可能會蓋住孩子的口鼻,導致其窒息。 產品不符合玩具安全指令的要求。
毛絨玩具 SR/01725/25波蘭小部件很容易脫落(塑膠眼)。因此,小孩子可能會將其放入口中並窒息。 產品不符合玩具安全指令的要求,也不符合歐洲標準 EN 71-1。
毛絨玩具OR/00066/25法國產品具有拉鍊開合,使纖維填充材料易於取用。孩子可能會將填充物放入口中並窒息。                    產品不符合玩具安全指令的要求,也不符合歐洲標準 EN 71-1。
恐龍玩具 SR/01769/25北愛爾蘭該產品有一小部分(打算放入恐龍嘴裡的骨頭)。小孩子可能會將其放入口中並窒息。 產品不符合玩具安全指令的要求。
搖鈴玩具套裝 SR/01783/25   波蘭產品有突出的部分。小孩子可能會把它們放進嘴裡,這可能會阻塞氣道,導致窒息。 產品不符合玩具安全指令的要求,也不符合歐洲標準 EN 71-1。
兒童園藝套裝 SR/01831/25北愛爾蘭長鋤頭和長耙子的黃漆中鉛的遷移量過高(測量值:分別為 800 mg/kg 和 210 mg/kg) 產品不符合玩具安全指令的要求,也不符合歐洲標準 EN 71-3。
毛絨玩具 OR/00068/25義大利由於某些接縫的薄弱,玩具的纖維填充材料很容易接近。小孩子可能會將填充物放入口中並嗆住。 產品不符合玩具安全指令的要求,也不符合歐洲標準 EN 71-1。
化裝舞會用服裝 SR/01850/25法國該服裝極易燃燒,白色織物裙擺的火焰蔓延速度過高。如果穿著靠近火源,服裝可能會著火,導致燒傷。 產品不符合玩具安全指令的要求,也不符合歐洲標準 EN 71-2。
化裝舞會用服裝 SR/01849/25法國該產品在褲子底部的服裝上有兩條不可拆卸的繩子。在兒童的各種活動中,這些繩子可能會被纏住,從而導致受傷。 產品不符合玩具安全指令的要求,也不符合歐洲標準 EN 71-2 和 EN 14682。
塑膠秋千 OR/00076/25比利時該產品具有可觸及的開口和孔,兒童的頭部或頸部可能會被困在其中並受傷。 產品不符合玩具安全指令的要求,也不符合歐洲標準 EN 71-8。
無線電遙控玩具車 SR/01876/25北愛爾蘭根據產品標識,該產品含有鎘電池。鎘會在生物體內累積,對環境構成風險。 產品不符合電池和蓄電池法規的要求。
氣球SR/01944/25德國這些氣球的橡膠釋放出過量的亞硝胺和可亞硝化物質(分別測得總值為:2.03 毫克/千克和 18.03 毫克/千克),其中包括 N-亞硝基二甲胺。 產品不符合玩具安全指令的要求。
LED燈 SR/01938/25德國電池倉可以輕鬆打開,讓紐扣電池觸手可及。兒童可能會將它們放入口中併吞咽,這可能會對兒童的胃腸道造成損害和/或窒息。 此外,該產品很容易破裂,釋放出小零件,小孩子可能會將其放入嘴中並窒息。 產品不符合玩具安全指令的要求,不符合歐洲標準 EN 71-1 和 EN 62115。
電動玩具狗 SR/01985/25瑞典產品中的焊料含有超標的鉛(測量值高達 53%(按重量計)。 產品不符合RoHS 2 指令的要求。
嬰兒睡袋 SR/01747/25北愛爾蘭該產品的帽蓋會遮住嬰兒的口部和/或鼻部區域。如果在睡眠環境中使用,這可能會導致窒息。 產品不符合通用商品安全法規的要求。
嬰兒睡袋 SR/01806/25北愛爾蘭睡袋有一個頭罩,可以覆蓋嬰兒的嘴巴和/或鼻子區域。這可能會導致孩子窒息。 產品不符合通用商品安全法規的要求。
嬰兒睡袋 SR/01818/25北愛爾蘭睡袋有一個頭罩,可以覆蓋嬰兒的嘴巴和/或鼻子區域。這可能會導致孩子窒息。 產品不符合通用商品安全法規的要求。
高腳椅 SR/01891/25法國產品不夠堅固耐用,如果座椅斷裂,小孩子可能會摔下來受傷。此外,包裝的塑膠太薄。如果孩子玩耍時,塑膠可能會遮住口鼻,導致孩子窒息。 產品不符合通用產品安全法規的要求,也不符合歐洲標準 EN 14988。
兒童夾克 SR/01750/25愛沙尼亞該產品具有長功能繩,在頸部區域有自由端,在兒童的各種活動中可能會被卡住,導致勒死或受傷。 產品不符合通用產品安全法規或歐洲標準 EN 14682。
兒童夾克 SR/01749/25愛沙尼亞該產品有長拉繩,頸部區域有自由端。這些拉繩可能會在兒童的各種活動中被卡住,導致勒死或受傷。 產品不符合通用產品安全法規或歐洲標準 EN 14682
耳環 SR/01644/25瑞典該產品的鎘濃度過高(測量值:28%(按重量計)) 產品不符合 REACH 法規。
耳環 SR/01677/25瑞典該產品的鎘濃度過高(測量值:10%(按重量計)) 產品不符合 REACH 法規。
耳環 SR/01678/25瑞典該產品的鎘濃度過高(測量值:22%(按重量計)) 產品不符合 REACH 法規。
耳環 SR/01680/25瑞典該產品的鎘濃度過高(測量值:28%(按重量計)) 產品不符合 REACH 法規。
項鍊 SR/02003/25斯洛伐克該產品鎘含量過高,鎳的釋放率也過高(測量值分別高達 86.9% 和0.8 µg/cm2/周)。 產品不符合 REACH 法規。
啞鈴 SR/01633/25芬蘭啞鈴兩端的黑色材料中多環芳烴(PAHs)含量過高,尤其是苯並菲(檢測值:14 kg/kg)。 該產品不符合 REACH 法規。
行李箱 SR/01653/25芬蘭該產品的塑膠材料含有過量濃度的DEHP 和DBP(測量值:按重量計分別為 6.2% 和 2.1%) 該產品不符合 REACH 法規。
馬克杯 OR/00062/25愛爾蘭馬克杯釉面存在缺陷,加入沸水時可能會破裂,導致漏水並可能燙傷使用者。 產品不符合通用產品安全法規或歐洲標準 EN 13258。
面膜 SR/01705/25德國該產品含有 2-(4-叔丁基苄基)丙醛 (BMHCA),在化妝品中禁用。 此外,該產品含有鉛(測量值:0.000124 %)。 產品不符合化妝品法規
指甲油SR/01915/25義大利根據成分清單,該產品含有三羥甲基丙烷三丙烯酸酯,這種成分在化妝品中是被禁止使用的。三羥甲基丙烷三丙烯酸酯可能會導致皮膚和眼睛刺激,並可能致癌。 產品不符合化妝品法規。
磁性安全鎖 SR/01829/25波蘭小部件(塑膠附件)很容易從鎖定裝置上脫落。小孩子可能會把它們放進嘴裡,造成窒息。 產品不符合通用產品安全法規。
方向盤套SR/01977/25義大利該產品鋅含量過高(實測值:0.013%)。鋅有毒性,可能會導致神經紊亂。 該產品不符合 REACH 法規。
防護手套 OR/00072/25波蘭這些手套不能提供足夠的防擦傷保護,而且很容易撕裂。因此,使用者無法充分抵禦尖銳物體,有被割傷的風險。 產品不符合個人防護設備指令(PPE)的要求,也不符合歐洲標準 EN 388
墊子 SR/01887/25北愛爾蘭如果靠近火焰,該產品會著火,並且在移除火源後仍會持續燃燒過長時間。這會增加火災和燒傷的風險。 產品不符合通用產品安全法規。
充氣游泳座椅 SR/01867/25奧地利該產品可能類似於玩具;但是,如果兒童在無人看管的情況下玩耍,則有溺水的風險。浮動座椅必須在成人的持續監督下使用。 產品不符合通用產品安全法規或歐洲標準 EN 13138。
辦公椅 SR/01992/25斯洛伐克  該椅子不夠穩固,在使用過程中可能會傾倒。此外,座位支撐結構可能會變形,或者座位支撐底座可能會開裂,這可能會導致消費者頭部、軀幹、上下肢受傷。 產品不符合通用產品安全法規或歐洲標準 EN 1335-2。
護膝SR/01973/25法國護膝的減震能力不足。因此,用戶可能會在受到撞擊時受傷。 產品不符合個人防護設備指令(PPE)的要求或歐洲標準 EN 1621-2。
加熱板 SR/01681/25德國該產品內部的電子元件絕緣不夠充分。在產品上放置了敞口水容器(家禽飲水碗),水可能會灑在產品上並滲入其中。此外,外殼由金屬製成,且沒有接地導線。因此,可能會發生短路,使外殼帶電。使用者接觸帶電部分時可能會觸電。 該產品不符合低電壓指令的要求,也不符合歐洲標準 EN 60335-1。
USB充電器 SR/01694/25立陶宛該設備不耐高溫,其外殼可能會變形,從而接觸到帶電部件。用戶可以接觸到帶電部件並受到電擊。 產品不符合低電壓指令的要求,也不符合歐洲標準 EN 62368。
可擕式攪拌機SR/01844/25北愛爾蘭產品的電池在充電過程中可能會過熱,存在火災風險。 產品不符合低電壓指令的要求。
無線揚聲器 SR/01794/25北愛爾蘭該產品的內部連接品質較差,電線直接焊接到元件尾部。在高振動環境中,電線可能會脫落和短路,從而帶來火災風險。 該產品不符合低電壓指令的要求。
蒸籠蓋 SR/01786/25愛爾蘭插頭內的保險絲有缺陷,因此,一旦出現過電流,產品保險絲內缺少沙子會導致產品過熱,從而造成觸電、使用者燒傷以及火災。 產品不符合低電壓指令的要求,也不符合歐洲標準 EN 60335-1 和 EN 61000。
電風扇SR/01878/25波蘭內部電線的絕緣性能不足,且內部電線固定不當。內部電線可能會脫落,導致爬電距離和電氣間隙不足,從而可能造成觸電。 產品不符合低電壓指令的要求,也不符合歐洲標準 EN 60335-1 和 EN 60335-2-80。
斷路器 SR/02012/25德國電流增大時,跳閘裝置在兩秒內不會啟動。因此電路不會中斷,電弧也不會熄滅,導致斷路器冒煙或燃燒。 產品不符合低電壓指令的要求,也不符合歐洲標準 EN 60898。
燈串SR/02014/25匈牙利該產品絕緣不足。連接插頭的尺寸不符合規格。用戶可能會接觸到可觸及的帶電部件,這可能導致觸電。 產品不符合低電壓指令的要求,也不符合歐洲標準 EN 60598 的規定。
燈串SR/01864/25匈牙利電纜未正確固定。可觸及的電線絕緣不足。延長線插座的結構允許單極插入插頭。用戶可能會觸及帶電部件並遭受電擊。 產品不符合低電壓指令的要求,也不符合歐洲標準 EN 60598。
狗項圈燈SR/01987/25瑞典產品中的焊料含有超濃度的鉛(測量值高達 62%(按重量計)。 產品不符合RoHS 2 指令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