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各部於2023年12月1日發布了2023年第343號內閣令,修訂了《化學物質評估及其製造商監管法》等。 擬議的命令限制了PFHxS及其鹽類和其同質異構體在相關產品中的使用,且該命令將於2024年2月1日生效。

自2024年6月1日起,以下含有全氟辛烷磺酸、其鹽類及其同質異構體的產品將不允許進口。

  • 具防水防油性能的紡織品;
  • 用於金屬加工的蝕刻劑;
  • 半導體製造中所使用的蝕刻劑;
  • 用於電鍍或製備的表面處理劑;
  • 用於半導體製造的抗反射劑;
  • 用於半導體的電阻;
  • 防水、防霧油及纖維保護劑;
  • 滅火器、滅火劑和泡沫滅火劑;
  • 具防水防油性能的衣服;
  • 具防水防油性能的地板覆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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