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适用于《中医药条例》(香港法例第549章)(《条例》)附表中17种指定中药材,经修订后的重金属及有毒元素限量标准已于2023年12月31日起实施。然而,为协助业界有更充裕时间适应有关修订,中药组决定于新标准生效当天设立为期12个月的宽限期(即至2024年12月30日止)。

有关实施关中药材重金属及有毒元素的修订标准的最新安排详情,请浏览:https://www.cmro.gov.hk/html/gb/whats_new/letter_trader.html